中标候选人公示
南部片区安全与秩序维护服务项目(第二次)(包组1)【项目编号:CGJL-GZ-2025-086-2】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,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。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(公示时间从2025-12-10 00:00至 2025-12-12 23:59止),具体如下:
中标候选人 |
第一中标候选人 |
第二中标候选人 |
第三中标候选人 |
单位名称 |
深圳市龙成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|
广东中保华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|
广东国保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|
|
投标报价 (元) |
3423120.00 |
3281460.00 |
3449988 |
综合得分 |
95.59 |
91.20 |
63.31 |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》第五十四条规定,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,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。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,作出答复前,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。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,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,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。
异议受理部门(招标人):广州南沙未来城运营管理有限公司
联系人: 王工
联系电话: 020-84999949
地址: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蕉西路115号1302房
招标人名称:广州南沙未来城运营管理有限公司
2025年12月9日
中标候选人公示
南部片区安全与秩序维护服务项目(第二次)(包组2)【项目编号:CGJL-GZ-2025-086-2】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,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。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(公示时间从2025-12-10 00:00至 2025-12-12 23:59止),具体如下:
中标候选人 |
第一中标候选人 |
第二中标候选人 |
第三中标候选人 |
单位名称 |
华易盛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|
广东中保华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|
广东国保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|
|
投标报价 (元) |
4213200 |
4094388.00 |
4293312.00 |
综合得分 |
94.32 |
91.20 |
63.54 |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》第五十四条规定,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,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。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,作出答复前,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。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,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,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。
异议受理部门(招标人):广州南沙未来城运营管理有限公司
联系人: 王工
联系电话: 020-84999949
地址: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蕉西路115号1302房
招标人名称:广州南沙未来城运营管理有限公司
2025年12月9日
资格审查结果公示
南部片区安全与秩序维护服务项目(第二次)(包组1)【项目编号:CGJL-GZ-2025-086-2】的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。具体结果公示如下:
序号 |
投标申请人名称 |
资审结果 (合格/不合格) |
资审不通过的原因 |
1 |
广东中保华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|
合格 |
|
2 |
陕西国泰中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|
合格 |
|
3 |
深圳市龙成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|
合格 |
|
4 |
广东国保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|
合格 |
|
5 |
广东中保御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|
合格 |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》的规定,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,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。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,作出答复前,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。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,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、投诉书等相关资料,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。
异议受理部门(招标人):广州南沙未来城运营管理有限公司
联系人: 王工
联系电话: 020-84999949
地址: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蕉西路115号1302房
招标人名称:广州南沙未来城运营管理有限公司
日 期:2025年12月9日
资格审查结果公示
南部片区安全与秩序维护服务项目(第二次)(包组2)【项目编号:CGJL-GZ-2025-086-2】的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。具体结果公示如下:
序号 |
投标申请人名称 |
资审结果 (合格/不合格) |
资审不通过的原因 |
1 |
广东中保华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|
合格 |
|
2 |
陕西国泰中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|
合格 |
|
3 |
华易盛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|
合格 |
|
4 |
广东国保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|
合格 |
|
5 |
广东中保御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|
合格 |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》的规定,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审公示内容有异议的,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。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,作出答复前,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。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,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、投诉书等相关资料,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。
异议受理部门(招标人):广州南沙未来城运营管理有限公司
联系人: 王工
联系电话: 020-84999949
地址: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蕉西路115号1302房
招标人名称:广州南沙未来城运营管理有限公司
日 期:2025年12月9日